四、食物的禁忌

2021-11-01 16:31:00
管理员@华中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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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 我们常说“病从口入”,意思就是身体上的很多疾病,大部分都是因为吃得不对而引起的。然而“吃得不对”不仅仅局限于饮食不洁和饮食不规律上面,更多时候是因为我们不了解食物的禁忌原则而导致的。由于食物具有不同的性能,因此在具体使用时,既有其适宜养生和食疗的一面,同时又有其不适宜的一面,即饮食禁忌......

 我们常说“病从口入”,意思就是身体上的很多疾病,大部分都是因为吃得不对而引起的。然而“吃得不对”不仅仅局限于饮食不洁和饮食不规律上面,更多时候是因为我们不了解食物的禁忌原则而导致的。由于食物具有不同的性能,因此在具体使用时,既有其适宜养生和食疗的一面,同时又有其不适宜的一面,即饮食禁忌。


食物禁忌有如下几项:
1、病中禁忌
不同的疾病,有不同的食物禁忌,如热性病,忌食辛辣、油腻、煎炸性食物;寒性病,忌食生冷瓜果、清凉饮料等;冠心病,忌食肥肉、动物内脏及烟、酒等;肾病水肿者,忌钠、刺激性食品及植物性蛋白质;疖、疮、痈疡及各种皮肤病,忌黄鱼、带鱼、虾、蟹、蚌肉、淡菜、紫菜等海腥类食物;另外,香菇、蘑菇、竹笋、芥菜、公鸡、鲤鱼、牛肉、母猪肉、猪头,以及一切疫死兽肉均为动风、生痰助火之品,它们会诱发旧病,加重新病。
2、 配食禁忌
一般情况下,食物都可以单独食用,有时为了味美或提高某方面的作用,常常将几种食物搭配起来食用。其中有些食物不宜在一起同食,如猪肝忌与荞麦、豆浆同食;蜂蜜不宜与生葱、莴苣同食;鳖肉不宜与苋菜、猪肉、鸡蛋、鸭肉、兔肉同食;鸭肉不宜与木耳、胡桃、豆豉同食等。
3、药食禁忌(相反)
食疗中常将食物与药物、调料一起做成药膳,既不同于一般的药物,又别于普通的饮食,是取药物之性,用食物之味,食借药力,药助食性,药食互补,相得益彰,增加保健与医疗效果;但有些食物与药物一起合用,反而会降低原有的疗效,甚至产生副作用,即“药食相反”。在文献记载中,有猪肉反乌梅、桔梗;鲫鱼反厚朴,忌麦冬;鸡蛋、螃蟹忌柿、荆芥;人参恶黑豆,忌萝卜、茶叶;常山忌葱;地黄、何首乌忌葱、蒜、萝卜;党参、茯苓、茯神忌醋;土茯苓、使君子忌茶;薄荷忌鳖肉等。作为前人药食禁忌的经验,供应用时参考。
4、胎产禁忌
妇女胎前、产后饮食各不同。妊娠期,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,母体的脏腑经络之血注于胞宫,以养胎元,这一时期母体的阴血相对不足,而阳气则偏盛,因此应避免食用辛热温燥类食物,以免耗伤阴血而影响胎元,可进食甘平、甘凉补益类食物。若有妊娠恶阻者,应避免进食油腻类食物,选食健脾、和胃、理气之类食物;产后因胎儿的娩出,气血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,产妇多呈虚寒或兼见血瘀内滞状态,产妇尚需哺养婴儿,此时应以平补阴阳气血,尤以滋阴养血为主,可进食鸡肉、猪肉、蛋、乳类食品,避免过食辛燥或寒凉性食物。
5、时令禁忌
四季气候交替,人类必须顺应自然规律,不可与之相悖。春夏阳气旺盛,万物生机盎然,应尽量少食温热食物,如春夏之际,忌狗肉、羊肉等;秋季气候干燥,人们常常出现口干舌燥、鼻腔出血,此时应尽量少食辛燥食物,多食含水分较多的水果、蔬菜等;冬季严寒应少食寒凉的食物。
6、变质腐烂禁忌
食物必须干净卫生,无霉变腐烂,否则不应食用。有些食物还必须新鲜,如土豆发芽不能食。更有些食物必须是活的,如鳝鱼、甲鱼、螃蟹等,否则可引起中毒,应忌食。
7、偏食禁忌
五味各有所偏,适时适量搭配食物有益于身体,过食易致病,如常食猪肥肉、猪油等高脂肪、高蛋白之物,易造成营养过剩而发胖、生痰;偏爱素食,致使营养不良,导致阴血不足等。食物品种应多样化,即所谓平衡膳食的原则。
8、体质禁忌
(1)阳虚体质
忌食生冷瓜果及生冷蔬菜,寒凉食物容易损伤阳气。
(2)阴虚体质
忌辛热的葱、蒜、生姜、胡椒、花椒、辣椒、桂皮、白酒等,辛热食物容易散气伤阴、耗血损律、生痰动火。
(3)痰湿体质、湿热体质
忌食油腻厚味,如甲鱼、肥肉等,以免妨害脾胃运化;痰湿体质忌酸苦、寒凉食物;湿热体质不宜辛辣、温热之食。
(4)过敏体质
注意过敏原,避免接触或食用诱发过敏的食物。
食物禁忌,也称食忌、忌口。所谓食物都有可食性和营养功能,不同食物性能有差异,食物与食物、食物与体质、食物与药物、食物与时令之间,有可能性能相克,甚至相害,如果滥用即可产生不良反应和副作用,正是对食物禁忌的无知,才是“病从口入”的根本原因所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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